新修訂的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》將于5月1日正式施行。昨日下午,記者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實施新聞通氣會上獲悉,目前北京市保障新版條例實施的各項準備已經(jīng)基本到位。
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李如剛介紹,為配合新版條例實施,北京市垃圾分類減量四個實施辦法已印發(fā),包括黨政機關社會單位、居住小區(qū)、收集運輸處理、垃圾減量等四個配套實施辦法,明確了各項管理標準、實施步驟和工作要求,制定了各區(qū)生活垃圾源頭總量控制計劃。
北京市城管執(zhí)法局將從5月1日至7月31日,開展為期3個月的生活垃圾強化執(zhí)法專項行動,重點查處生活垃圾混堆混放、收運企業(yè)混裝混運等行為。
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業(yè)管理處副處長喬劍平介紹,北京將對城區(qū)內(nèi)的等級旅游景區(qū)垃圾分類硬件設施升級改造,從現(xiàn)有的“可回收垃圾、其他垃圾”兩類設置,增加到“可回收物、廚余垃圾、其他垃圾、有害垃圾”四類設置,并做好每種垃圾涵蓋范圍標識更換,爭取在2020年5月1日前全部落實到位。到2020年年底前,將遠郊區(qū)的等級景區(qū)垃圾分類硬件設施改造到位。
記者從北京市城管委了解到,《北京市餐飲服務不得主動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錄》《北京市賓館不得主動提供的一次性用品目錄》近日公布,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。按照規(guī)定,北京市餐飲服務不得主動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錄包括:筷子、勺子、刀具、叉子,外賣平臺默認“不勾選=不需要”模式。北京市賓館不得主動提供的一次性用品目錄包括:牙刷、梳子、浴擦、剃須刀、指甲銼、鞋擦。
此外,5月1日起,北京市市場監(jiān)管局將重點在農(nóng)貿(mào)市場、便利店、超市等商品零售場所,開展為期3個月的塑料袋專項整治行動,對銷售、使用超薄塑料袋,以及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等違法違規(guī)行為依法予以查處。
根據(jù)新版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》,禁止在北京市生產(chǎn)、銷售超薄塑料袋。超市、商場、集貿(mào)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,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袋,塑料購物袋的厚度應不小于0.025mm。
資料來源:新京報、新浪財經(jī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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